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执法大队、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月至12月。具体日程安排由各检查组确定。
二、检查形式
(一)综合检查。
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风险管控以及重点领域治理情况开展检查。
(二)专项检查。
由局领导或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公路治超、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港口安全、内河船涉海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防台防汛等相关方面开展检查。
(三)日常检查。
由局属各单位组织,对所管辖的企业开展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主要依据
(一)综合检查。
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精神及***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情况;
4.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
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印发会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
(二)专项检查。
1.公路运输“百吨王”治理等有关情况;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等有关情况;
3、港口经营许可和竣工手续不全及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突出问题治理等有关情况:
4.内河船涉海运输安全治理等有关情况:
5.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治理、《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执行等有关情况;
6.防台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港口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等。
四、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检查方式。以查看现场、现场问询为主,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为辅,直奔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各检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进行暗访、突击检查等。
(二)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听、看、问、查、馈。
1.听取汇报。
听取各企业汇报,与反馈会一并开展。
2、查看资料。
(1)综合检查主要查看各企业有关资料和工作台账。
(2)专项检查可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查看各企业有关资料和工作台账
3.现场问询。
(1)现场问询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了解其是否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2)现场问询安全三产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了解其是否掌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领。
4实地查验。
(1)随机选取部分典型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
(2)按照专业领域检查任务开展检查
5. 反馈意见。
检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向被检单位进行反馈,与听取汇报一并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相关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严禁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被检查的单位和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检查工作,未被检查的单位和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自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组人员要提前熟悉检查内容,严肃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注重工作实绩,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各单位要针对各自负责的领域,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和方法: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典型经验和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经组长同意后,报局法规股。
(四)检查组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1:桂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表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 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