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铁腕治超依法曝光违法典型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岑溪市交通运输局不断深化治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通过查处一批超限超载货车、通报一批违法装载货运源头企业和货物运输企业、打击一批非法拼装改装货车、曝光一批违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例的方式,严厉打击辖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货车违法违规运输,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在G207糯垌至龙圩路段,岑溪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采取定点与不定点,固定值守与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无缝隙”巡查监管,利用错时执法模式,加强夜间路面查控,实现24小时全覆盖常态化执法机制,保持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2022年以来,共查扣车辆108辆,其中1月份查扣39辆,2月份查扣10辆,3月份11辆,4月份查扣48辆。已处理77辆,未处理31辆。罚(赔)款共1101950元,其中超限57起,罚款785000元;非法改装28起,罚款106000元;扬撒11起,罚款23000元;非法营运3起,罚款180000元(含以前处罚分期付款90000元);其他罚款2起,罚款3000元;路产赔偿1起,补偿费4950元。
尽管治理超限超载力度越来越大,惩治措施越来越严,但部分运输司机仍心存侥幸心理,超限超载行为仍屡见不鲜,为有效防范货运车辆安全风险突出问题,净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现依法曝光4月份以来的一批典型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一同参与、监督。
4月份查处的超限率100%以上车辆共16辆(其中百吨王2辆,车货总重分别是111.28吨、110.27吨)
违法曝光
违法车辆:桂R38345、粤AD743挂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G324线K1363+6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110.17吨(车型限值49吨),超限61.17吨
违法车辆:桂RA8029、桂KE792挂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G324线K1354+8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111.28吨(车型限值49吨),超限62.28吨
违法车辆:桂D65621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G207线K3762+5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91.76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60.76吨
违法车辆:桂BW7289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0日
违法地点:南环过境公路K1+2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90.79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59.79吨
违法车辆:桂K68682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2日
违法地点:南环过境公路K1+8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69.2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38.2吨
违法车辆:桂KA0215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昙容黄华河桥头处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85.4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54.4吨
违法车辆:桂KR7725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0日
违法地点:南环过境公路K1+3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77.15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46.15吨
违法车辆:赣C8740X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2日
违法地点:南环过境公路K1+3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81.84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50.84吨
违法车辆:桂R18206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0日
违法地点:G324线K1332+3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76.56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45.56吨
违法车辆:桂BE3693
违法时间:2022年4月9日
违法地点:思波路K1+2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90.43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59.43吨
违法车辆:桂BX8122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2日
违法地点:诚谏镇河三村至安平镇三塘村公路K7+55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83.95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52.95吨
违法车辆:桂BF5209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2日
违法地点:诚谏镇河三村至安平镇三塘村公路K7+5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88.85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57.85吨
违法车辆:桂BX2309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G207线K3793+1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95.34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34吨
违法车辆:桂BB0092
违法时间:2022年4月21日
违法地点:G207线K3776+3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93.24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62.24吨
违法车辆:桂BW1816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2日
违法地点:G207线K3773+600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73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42吨
违法车辆:桂B26356
违法时间:2022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岑溪市思英小学路口
违法情况:车货总重63.42吨(车型限值31吨),超限32.42吨
道路运输普及
违法超限运输案件,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非法改装案件,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处以5000元至20000元罚款;非法营运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处以3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