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救助款91117元帮6名群众解燃眉之急
9月28日,西乡塘区法院开展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活动,共计发放91117元救助款,救助生活困难人员6名,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此次集中发放司法救助款项的对象,均是涉及民生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既有因加害人未能赔偿、医疗费用没有着落而停止治疗、陷入停顿,无法继续治疗的受害人,也有因劳动单位未能支付工资报酬而生活困难的群众。
陈某某是本次司法救助中的一位。去年9月19日,陈某某在壮志路驾驶电单车与蓝某某驾驶的电单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今年2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蓝某某赔偿陈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1068.53元。在立案执行后,尚有19000元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陈某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受伤生活困难,后期治疗费用没有着落,无法继续治疗,向西乡塘区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
西乡塘区法院经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决定给予司法救助,解决了陈某某的后顾之忧,使其得以继续治疗。
在今年上半年,西乡塘区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条件进行核实后,对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陷入生活困难,且未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措施或途径获得合理补偿、救助的群众给予国家司法救助,体现法院对生命健康权利的保护,对弱势群众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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