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平桂区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贺平教督委办〔2022〕10号
各中心学校,大平瑶族乡民族学校,区实验小学,各区直幼儿园:
为全面促进平桂区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整体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关于印发平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2018〕—120号)精神,平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教科局组织人员对全区179所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平桂区开展督导评估的公民办幼儿园共179所,其中4所划归钟山县管理(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玉龙龙幼儿园,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机智宝贝幼儿园,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红星幼儿园,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百富村未来星幼儿园),5所停办(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八都新蕾启智幼儿园,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红缨行知幼儿园,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小博士幼儿园,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豆豆幼儿园、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道石村马岭向日葵幼儿园)。督导评估组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督导检查、实地评估方式,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对全区公、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定性分析、定量评价,并针对督导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二、规范办园行为基本情况
(一)办园条件得到新改善。各幼儿园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全部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合理设置园舍场地,积极筹措经费添置设施设备和图书教玩具等,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幼儿园发展并取得新成效。
(二)安全卫生基本有保障。各幼儿园能把安全工作、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大部分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能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如消防演练、地震演练等。能按要求配备安保人员和技防物防,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一键报警装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消防器材重点部位全覆盖。能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师生每学年全面健康体检一次,体检率达100%。能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确保无传染病等突发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育教育质量逐步提高。大部分幼儿园都能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开设课程,制订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计划,安排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和游戏活动,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师生关系和谐。在督导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有歧视、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现象。
(四)教职工队伍素质有提高。大部分幼儿园开展了教研活动和培训学习,为教职工提供学习与提高的平台,整体师资队伍素质有提升;注重教职工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养成,定期开展园内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将师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无不良师德行为、乱收费和收受家长礼金礼品的投诉现象。
(五)内部管理较规范。大部分幼儿园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行政管理、教育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无乱收费现象;能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有计划地进行招生,无与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无入园考试或测查现象;大部分幼儿园能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定期开家长会,构建家园共育平台,及时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办园条件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城区镇区与村级幼儿园差距较大,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差距较大。一些村级民办幼儿园,租用民房作为园舍,园内场地较小,室外游戏场地面积不达标,房屋设计布局欠合理,活动教室、寝室空间狭小;游戏设施和材料陈旧,玩教具和图书数量达不到配备标准。
(二)“小学化”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部分幼儿园依然存在“小学化”现象,教学内容出现拼音、识字、写字、算术等,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传授教学,以教师讲解,孩子听、写和记为主,对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和游戏活动安排不到位。
(三)教职工配备不齐,队伍不稳定。大部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不齐,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比例不高,不能达到每个教学班的两教一保的要求;教职工大多是临聘人员,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没有全覆盖。一些规模小生源少的幼儿园,经费有限,教师外出交流学习机会少,导致教职工队伍专业素养不高,保教质量得不到保障。
(四)卫生检查、消毒落实不到位。少数幼儿园卫生检查、消毒工作不到位,食品留样记录不规范,台账不完善,消杀记录、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应急演练等缺少存档资料,未按要求向家长公布每周食谱,教室、寝室紫外线消毒灯不安装、安装不规范或不按要求使用,没有定期对玩教具、图书等进行消毒。
(五)内部管理有待加强。规模小的村级幼儿园组织机构不健全,分工不明确,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台账整建不规范不完善;对家园联系重视不够,平时没有定期召开家长会议,没有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无法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和保教保育等方面的管理,影响和制约了幼儿园规范管理。
四、督导建议
(一)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积极筹措资金为村级公办幼儿园、附属园添置游戏设备、玩教育和图书;督促各民办园加大办园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园舍建设、补充游戏设施,添置教玩具及图书,为适龄儿童创设更加舒适安全优雅的学习活动环境,满足幼儿保教需求。
(二)加强督导,规范办园行为。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和安全卫生专项督查,安排学前教育专干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各幼儿园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指导督促各幼儿园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各项活动,禁止幼儿园“小学化”,强化安全卫生意识,规范办园行为。
(三)加大补充和培训力度,提高教职工队伍素养。区教科局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通过自聘、返聘、小教转岗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辖区各公办幼儿园补充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同时督促各民办幼儿园要加大投入招聘符合资质的教师和保育员,确保所有幼儿园都落实“两教一保”要求;要求各幼儿园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保持教师队伍稳定。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为幼儿园提供更多的培训学习机会,鼓励教职工加强专业学习,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和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加强互助和联系,合力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开展以强带弱互助活动,选择管理规范、保教质量高的幼儿园作为龙头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幼儿园科学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的幼儿活动,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同时大力推广家长参与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联系,引导家长转变幼教幼管陈旧观念,取得家长支持,实现园园互助、家园配合,形成有效幼教合力,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五、督导评估结果
本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179所幼儿园,除划归钟山县4所和停办5所,170所幼儿园的评估结果如下:
优秀等级(90-100分)18所,占10.59%;良好等级(75-89分)114所,占67.05%;合格等级(60-74分)33所,占19.41%;不合格等级(59分以下)5所,占2.94%。(详见***)
***:2022年平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汇总表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