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珠海市人居环境发展报告专题调研及培育人居环境优秀试点单位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建设国际宜居城市,全面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开展人居环境专题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培育人居环境优秀试点单位、编辑文献《珠海市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国际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深入总结和宣传我市人居环境建设成果,发掘和培育我市在人居环境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优秀试点,为我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人居环境发展报告调研编辑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宁卡任主任,副市长潘明任副主任,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府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编委会设办公室在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调研编辑、数据整理、试点培育等日常工作,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王朝晖兼任。
三、调研和编纂内容
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评选指标、考核体系为参照 ,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人居环境建设成果和市府直属各单位发展成就为主线,以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大力宣传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宏观调控、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积金监管、建筑市场监管等为重点,以及贴近民生的教育医疗、金融银行、邮政通讯、城市电网、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城市公共服务为内容,全面展示我市人居环境建设成果。
四、培育和宣传
为做好“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培育和储备工作,切实发挥《珠海市人居环境发展报告》为改善 v我市人居环境和争创人居环境范例奖的服务功能,在调研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体系,精选部分单位(项目)作为“珠海市人居环境建设突出贡献单位(项目)”和“中国人居环境奖优秀试点单位(项目)”,对试点项目按照住建部预备名单制度,做好***扶持、宣传推广和复查,在预备名单中选择优秀项目参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珠海市人居环境发展报告》将留出适当的版面选登我市优秀企事业单位,以记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居环境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五、工作要求
(一)“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考核体系科学严谨,各项指标定性定量,各上报单位和优秀试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数据要客观真实,按照相关指标解释、数据来源、计算方法统计准确。
(二)今年是编辑《珠海市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的第一年,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府直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