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督察组到我县督查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7月19日,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陆志星带领自治区督查组到我县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督查工作。县长孙国梁参加汇报会。
会上,自治区督察组听取了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与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就国有林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给出了相关建议。
在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后,自治区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认为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改革主体认真实施,措施得力到位,问题研究深入、实际效果明显。督察组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建立地方政府负责机制,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全力推进方案实施;要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地位,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国有林场管理模式,完善国有林场保障体系;要积极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拓宽资金渠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有林场资源保护;巩固完善、探索改革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据悉,国有林场改革是***、***作出的重大决策。2016年,我县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单位,有3家国有林场纳入试点改革单位,分别是渠黎华侨林场、西长华侨林场、光西林场。全县国有林场总面积29.87万亩,在职职工1765人。2015年以来,我县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资产清查、宣传发动等基础工作,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和备案,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等工作,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精神和要求,基本完成了我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何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