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10月9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开公正,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依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朝阳市龙城区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为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3日(5日)。
联系电话:0421-7108165
通讯地址:朝阳市龙城新区标准化厂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朝阳圣达水渣加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渣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朝阳市龙城区联合镇嘎岔村 | 朝阳圣达水渣加工有限公司 | 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破碎车间500m2;取消原设备中雷蒙机及配套负压收尘系统的购置,更换为球磨机,相应增加96-6型布袋除尘器1套及15m高排气筒1根;增加沸腾炉及回转窑1套,对原材料进行烘干,相应增加96-6型布袋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1根 | 项目新增沸腾炉及回转窑1套,雷蒙机变更为球磨机,相应增加96-6型布袋除尘器各1套及15m高排气筒各1根;沸腾炉及回转窑增加炉内脱硫装置1套;雷蒙机、除尘器风机增加橡胶减震垫;两台96-6型布袋除尘器对应的排气筒高度增加至15m;其他污染物防止措施均未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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