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3月22日,我县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对红山街道建安路光明新村北侧和叶柏寿街道啤酒厂西侧星期天饭店南侧两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韩耀德现场指挥督导拆迁工作。
据了解,此次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组织进行的。县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拆除行动,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法委分管领导为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沟通联络、安全维稳、公正评估、物品清理、现场拆除、后勤保障、法律顾问、监督验收、宣传报道等9个工作组。在切断水电设施、清运室内外物品及设施、并确认房屋内无人员后,现场指挥下达了组织实施拆除指令,执法人员引导铲车对违法建筑实施了拆除,并对拆除的垃圾进行清运。此次拆迁行动为我县城市整体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