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首个巡回办案点挂牌成立
鹤峰网讯(融媒体记者 伍洋 通讯员 秦铭阳)2月24日,鹤峰县法院燕子镇巡回办案点正式设立,这是鹤峰首个挂牌成立的巡回办案点。
燕子镇地处鹤峰之东,素称“鹤峰东大门”,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国土面积371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29个行政村、1个社区(燕子坪社区)。按照鹤峰县“一主引领、两副支撑、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空间布局,燕子镇定位县域副中心和高山避暑康养小镇,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在该镇设立巡回办案点是鹤峰县法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鹤峰县法院就设立燕子镇巡回办案点多次实地调研,并与燕子镇党委共同商讨谋划,确定了巡回办案的具体措施。巡回办案点配置一名法官,每周三定为集中接待日,服务群众现场立案、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开展巡回审判等,同时前移解纷端口,加强法律指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就加强巡回办案点实体化运行,鹤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龙强调,巡回办案点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服务大局;巡回法官要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减少群众诉累;要加大对巡回办案点的后勤保障工作,配优配齐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2022年是鹤峰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根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关键之年。鹤峰县法院将深刻领会贯彻全州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两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盯创建全国“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工作目标,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坚持司法服务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集思广益,创新活动载体,多形式多举措争创“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宋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