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扎实做好省委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二督察组对鄂州市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了实地督察,并就督察情况进行了反馈。鄂城区高度重视省委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改工作,力求做到全面整改、深入整改、扎实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区高度重视省委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刘厚文、区长董国平就此工作进行了重要批示,成立由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王红山同志、副区长杨方同志牵头负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整改工作专班,区委依法治区办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把抓好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我区对照省委法治督察反馈的主要问题,照单全收,并对照全市所有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将督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细化,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积极主动同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汇报交流,提高整改效率和质量,加强整改工作的督促协调,多次修改完善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任务不漏一项、不留死角。
三是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取得成效。我区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并以此次全省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为新的起点和契机,继续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打造法治政府、“八五普法”等工作上下功夫,严格实行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重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鄂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