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率先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年度政绩考核目标
为全面掌握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及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2018年沙洋县率先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年度政绩考核目标。
注重部署安排。2018年12月25日,沙洋县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沙洋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政绩考核目标评分办法》的通知〉(沙综考办发〔2018〕20号),1月14日——1月18日,由县水务局局长、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带队,沙洋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建考核专班对14个镇(区)及44个联系单位进行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政绩考核。
严格考核标准。本次考核,县河湖长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采用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综合评定等方式,主要对河长日常巡河、2018年工作任务清单、水质改善及特色工作进行考核,认真核查年度政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详细了解各级河湖长履职及水质改善情况,查漏补缺,发掘特色亮点做法。
强化结果运用。考核完成后,将考评结果及《2018年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政绩考核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全县通报;考评结果作为对各镇(区)、联系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以及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通报表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