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姐服务标准化阳光更灿烂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家组一行,对阳光大姐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中期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参观服务现场、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阳光大姐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细致周密的检查,并给予高度评价,最终通过验收成为我市唯一一家通过首批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填补了省内乃至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的空白。
阳光大姐对标准化的认识,经历了从模糊到清晰、从局部到整体、从认识到领会、从理解到运用的历程,充分认识到:标准化的建立,能够促进企业发展,规范行业发展,建立起公众认可、企业遵循的行业发展环境。为此,在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评为省服务名牌和著名商标的基础上,阳光大姐启动了标准化起草工作。阳光大姐2007年1月起,市妇联、阳光大姐正式与省标准化院联合,着手起草《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2007年6月,阳光大姐被省质监局确定为省级标准化试点单位,同年11月,《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作为山东省服务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而在10月份,阳光大姐又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自此,阳光大姐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确定的“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围绕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服务标准和树立服务品牌的三大内容,突出行业特色,全面启动家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一年多来,在省、市质监局的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阳光大姐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建立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个子体系,除出台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标准外,又相继推动、参与了居家养老、育婴服务、家务服务、医院陪护服务四项省地方标准的起草、颁布和实施,填补了全省家政服务业标准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