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4期)
2022年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璟园堂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和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铺因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餐具检测不合格,已责令整改。该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2.南京市鼓楼区方兆义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购进9公斤,货值162元。已销售9公斤,货值270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及《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没款608元。
3.凤凰花园城社区菜市场王国成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购进5公斤,货值30元。已销售5公斤,货值50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及《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一项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没款520元。
4.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分公司销售的三牛椒盐味苏打饼干(韧性饼干),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购进15公斤,货值474元。已销售15公斤,货值474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警告处罚、处罚没款50000元。
5.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宝燕路连锁店销售的厚烧海带结(爽口酸辣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购进15公斤,货值474元。已销售15公斤,货值474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警告处罚、处罚没款50069.6元。
6.南京市鼓楼区外婆人家饭店使用的大杯子和玻璃杯,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7.南京市鼓楼区陈友谊小吃店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