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51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本网讯(通讯员石志宏、刘亚丽)“要了两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这下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农民工兄弟熊仁满激动而又高兴地握着执行法官田育建的手说。
这是12月1日,宜昌远安县中国银行门口,远安法院发放执行案款现场上的一幕。
上午十点整,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程忠宣布执行款发放活动正式开始。早已等候在此的多名农民工及代理律师,手持领款单,依次经过身份认证、工资数额确认后,顺利领到了执行款。
这起涉及远安、当阳、秭归、长阳、神农架、荆门、贵州等地共51名农民工的工资,约143多万元的执行案件,历时两个半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8月25日,远安法院接到51名农民工追索143万多劳动报酬的强制执行申请。受理此案后,远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了以院长郭志华为组长、分管院长徐发明为副组长的案件专班,多次召开专门执行会议,要求执行干警穷尽措施、精准出击,务必在短时间内将案件圆满执结,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为远安县一煤矿公司,从2014年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其法定代表人覃某在工人讨要工资的时候又开始玩起了失踪,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眼看着年关将至,他们找到了当地政府。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茅坪场法庭,茅坪场法庭干警连夜加班加点为51个农民工核算工资。经过与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的联合行动下,覃某以一批酒作为抵押,承诺尽快结清拖欠工资。可是两年多过去了,工资依然不见踪影,覃某的煤矿也处于停产状态。农民工们索要工资无果,最终于今年8月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被执行人在当地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再加上此案的被执行人非常的狡猾,善于利用各种五花八门的方式来躲避债务,我们真的是没想到法院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51名当事人、140余万元的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发放现场,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湖北典沣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健如是说。
为了能够尽快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案件专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工商、房管局、银行等部门进行联动,经过多方调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覃某在山西有一个煤矿。专班组组长郭志华当机立断,于10月9日带领执行干警驱车奔赴山西省方山县,深入矿区,克服重重困难找到覃某,对其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展开强大的政策攻势,督促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在该县工商局查清了被执行人工商登记材料,摸清了其为逃避执行而运作的方式方法。
“此次郭院长亲自谈话对覃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让他看清了法院对于此执行案件的重视程度,然而他还是心存侥幸,并同时利用深圳一家上市公司,企图通过公司合并的方式来转移资产,从而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徐发明副院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机立断,于10月19日和执行局长程忠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深圳。
“到了深圳,台风‘海马’也来凑热闹,为了赶时间,我们在台风到来的前一刻连夜乘飞机赶往武汉,后又辗转到宜昌多地向与被执行人资产有关联的多个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并采取精准执行措施。”承办法官田育建向记者介绍说。
终于在法院的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等种种强制措施的压力下,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覃某于11月14日到达远安,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其带到法院,对其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法律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最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通过山西的亲朋好友筹款140余万元,于当日下午5时许将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
“这一案件的圆满执结,既是远安法院贯彻落实周强院长‘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的具体体现,也是远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落实。今后,远安法院还将继续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行质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更多的申请人能够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司法的力量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分管院长徐发明在执行案款发放现场慷慨激昂的说到。
下一步,远安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人民法院工作主线,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