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心约网吧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的公示
2011年第01号
为了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经营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文市发〔2003〕3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心约网吧
经济性质:个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经营地址:龙舟坪镇黄龙路1号
拟变更经营地址:龙舟坪镇龙门街2-1-101。(原百货公司二楼)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
公示期间受理社会反馈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
受理电话: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5323318
书面受理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龙舟坪镇黄龙一路二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