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包车客运标志牌整治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刘兴、陈君君):针对其他县市个别旅游公司存在私刻管理部门印章,自制客运线路牌或不开线路牌违规经营行为。8月27日,县运管所开展整治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
在整治工作中,县运管所加大巡查力度,对车站、码头和境内各旅游景点从事道路旅游客运、道路班线客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出租、转让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使用假线路牌、无效线路牌的运营客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款依法处理;运管部门实行包车客运线路标志牌发放谁签字、谁发放、谁负责工作制度,对已使用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线路牌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备案。对发现使用假线路牌,无效线路牌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线路牌一律收缴封存。
县运管部门提示,申请客运包车标志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办人员应向县运管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领用申请;包车业务应在其许可经营范围之内;道路客运经营者应提供包车合同或包车票,并按规定详细填制行车路单;承揽包车业务的车辆营运手续应齐全有效;车辆技术状况及客车类型等级应与包车业务相适应;从事长途客运经营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严防“疲劳”驾驶;承运县际、市际、省际旅客包车业务的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确保GPS监控系统能够有效监控;承运车辆安全例检合格;承运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每座达到规定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