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树立服务型窗口的良好形象,中心以六项制度推进行政效率不断提高。一是首席代表制。窗口部门授权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的工作人员,代表本部门行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权力,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二是岗位责任制。根据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其职责、权限,并按照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及奖惩;三是首问负责制。任何一位窗口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对外来人员的办事、咨询、来访等方面进行解答、办理或引导,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立即按程序受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正确引导到相应窗口;四是服务承诺制。各窗口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电子屏幕、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形式,把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五是绩效考核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绩效,激励工作热情,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六是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