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加强医疗机构低温保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
为确保阴凉、避光等条件下储存药品的质量安全,8月23日,兴山县局对古夫镇、昭君镇所辖个体诊所药房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要求配置应低温储存药品的设施,强化药品质量管理。会上,就加强低温保存药品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对药品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低温冷藏药品的认识,确保药品验收、保管、使用规范,保障阴凉、冷藏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二是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要求辖区各诊所根据药品使用的需求,除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外,还应按照药品储存管理的特性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使用需要冷藏储存的药品,必须配备温度调控在2-10℃范围内的冰箱、冰柜等设备;对光敏感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在储存使用时应配备避光窗帘、避光罩,并要求不得拆取原避光包装;对需要分发配送药品的医疗机构,还应配备低温冷藏药品的储存和运输设备。
三是对不按要求配送的企业、不按要求购进、使用、销售的单位,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