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居民生活用水开始实行阶梯水价
从今年1月起,我区居民生活用水开始实行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第一级:户月用水量(户籍人口4人及以下)25立方米(含本级)以内,阶梯价格为1.37元/立方米;第二级:户月用水量为25(不含本级)33立方米(含本级),阶梯价格为2.05元/立方米;第三级:户月用水量超过33立方米(不含本级),阶梯价格为2.74元/立方米。
同时,我区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1.0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按月计征,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污水处理费由区水务局委托区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调整为全区除新沟镇街道办事处涢口、县河两个大队和辛安渡街道办事处双桥村、汪家台外的所有区域。
此外,非居民用水由2.33元/立方米,降为2.1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由9元/立方米,降为8.10元/立方米。同时我区非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1.32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32元/立方米。
区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人表示:阶梯水价的实行主要是为了节约水资源,水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普通居民的用水量一般不会超过25吨,一般都在第一阶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