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中,涉及我区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福味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鸡爪(规格型号:500g/袋,生产日期:2020年9月25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卤鸡爪(熟肉制品)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成品库库存19袋上述批次成品。
2、该公司提供了上述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上述批次产品共生产50袋,其中抽样使用8袋、库存19袋(已监督销毁)、企业组织试吃5袋、因包装漏气变质作生活垃圾处理18袋。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立案调查。
二、武汉雅和睿景花博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制的白灼基围虾蘸料(辣味)(加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操作间未发现上述批次成品。
2、该公司提供了上述批次产品的制作经营记录,上述批次产品共自制1公斤,抽样用去0.6公斤,当天经营水饺用去0.1公斤,剩余0.3公斤当晚作餐厨垃圾已处理。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立案调查。
三、武汉市蔡甸区代大叔生鲜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10月7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店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店内未发现上述批次成品。
2、该店提供了上述批次产品的进货销售记录,上述批次产品于2020年10月7日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徐岭夜市摊贩进货10斤,至2020年10月9日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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