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丁东峰红高粱酒坊生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樊城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被抽样单位名称:樊城区丁东峰红高粱酒坊,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利民路利民家园1幢1层109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C2042***********04,样品名称“黄酒”,生产日期2020-10-15,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0日收到检验报告,于2020年12月1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
二、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樊城区丁东峰红高粱酒坊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黄酒,并对店内其他产品进行检查。
三、行政处罚情况。樊城区丁东峰红高粱酒坊生产不合格黄酒的行为,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31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下达襄市监当罚字〔2021〕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
四、樊城区丁东峰红高粱酒坊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查找原因,找出造成该批次黄酒不合格的原因为:为了改善黄酒口感,超范围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甜蜜素。针对上述情况,该店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严格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保管、使用,确保食品安全。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