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优化体制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救能力
一是强化地震灾害监测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体系、提升能力、加强保障,完善全区地震设施,每季度对已建成的2家监测设施进行巡查,积极协助省地震监测研究中心建立桃花监测站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二是提升森林火灾防救能力。协调农村农业等部门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各项防范措施,管理好野外火源,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培训,配强消防设备,提升救援水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发生率控制在每10万公顷25次以下。
三是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明确减灾和防震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做好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对全区74家避难场所开展检查调研,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设施功能,增强灾害防御能力。推进救灾信息化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防灾减灾意识。
四是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协调督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全面核销地质灾害隐患,全面开展基层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汛期临灾预警避险效力。修订完善《舟山市普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严防台汛期间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