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执业药师虚挂兼职等问题,我市深入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该项行动已全面完成,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73家次,其中14家企业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情况,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其中3家企业予以罚款处理。
在“3·15”晚会曝光执业药师“挂证”情形后,市局第一时间发文部署,要求对零售企业及批发企业、连锁总部的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全面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加强药学专业人员管理。
整治工作初期,市、县区(功能区)局分别利用微信监管群、药械监管系统等多个平台向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发布预警警示,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限期上报执业药师挂职情况自查表。同时,双管齐下启动整改工作,一方面通过线上比对注册系统、社保信息等内容,明确主要风险点,另一方面线下主动约谈单体药店企业法人和执业药师,针对执业药师无法落实到位等情况,建议采取加盟连锁、核减经营范围或主动注销等措施,强调“挂证”风险,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执业药师“挂证”检查将继续作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中的重要检查项目,对严重违反GSP规范要求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固定证据,履行程序,巩固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