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进展顺利
每人次直补500元并实行现场补助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实行定点助产机构现场直补,在此基础上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这一措施有效增强了广大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水平,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的实施,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家庭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进展顺利。各级将该项目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预拨24万元,东营区、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已分别预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经费163.83万元、223.2万元、151.4万元和54.88万元,广饶县拨付项目工作经费18.4万元,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启动和实施。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我市首批确定定点助产机构26家,全部实行了住院分娩专项补助现场直补。截至目前,我市五个县区均已实施2009年和2010年项目补助。全市2009年共补助农村孕产妇9275人;2010年已补助2594人。 (记者 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