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陵园街271272号楼进行维修的建议第51号的答复
代表姓名: 田永强
建议内容:小区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家园,关系到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一些弃管楼出现,弃管楼维修维护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大。弃管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潜在因素。
一、弃管楼基本情况
崇东社区辖区内有2栋弃管楼,位于陵园街27-1号、27-2号,是1990年前后建成的,27-1号:7层,4个单元,77户,建筑面积4117平左右,27-2号:7层,4个单元,72户,建筑面积4117平左右。这两栋楼以前是解困楼,一直归属于洪区房产局维修。在2010年3月沈阳市区域划分,原北塔街道划为皇姑区,但是这两栋楼并没有在皇姑区房产局找到档案,崇东社区层联系过于洪区房产局,于洪区房产局自述已经进行移交了,但是皇姑区房产局说手续不全,没有接收。2019年5、6月份的时候,社区又与皇姑区和于洪区的房产局进行沟通,皇姑区房产局还是以没有移交不管,于洪区房产局认为这两栋楼本身就是皇姑区解困楼,不存在移交的问题。现在两栋楼楼顶的防水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7楼的居民已有多家漏雨。居民家中墙体返潮长毛,多次到社区求助。
二、建议
请皇姑区房产局关心这两栋楼的居民,帮助解决楼顶防水的问题。
解决住宅楼弃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程序复杂的工作,我们要以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用实际行动全力做好弃管楼相关工作,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弃管楼有人关心、有人管理、有人服务,不断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承办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侯建民
联系电话:86056278
办复情况:
田永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陵园街27-1、27-2号楼进行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2020年7月20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我区范围内符合文件条件的老旧小区正在进行逐步的改造工作。根据文件指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一是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二是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三是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
崇东社区辖区内的这2栋弃管楼,应隶属皇姑区管辖,可以通过办事处向政府提报改造计划。日常维护经费建议补建续筹维修基金。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2022年5月19 日
撰稿人:范建军
审核人:张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