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月29日和30日正常受理均安镇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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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4日发表
因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地协议出让补缴出让金计收标准将自5月1日起调整为佛山市统一标准,近期,前来我局业务办理窗口办理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的群众人数激增。
为进一步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切实为需要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便利,经研究决定,我局对外业务办理窗口于4月29日、30日按照正常办公时间受理划拨用地协议出让业务。
办公时间: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业务受理地点为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5386123。
特此通知,请相互知照。
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8 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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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1:21: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