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均安镇仓门牛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顺规资(均安)字【20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顺德区财政部门和均安镇政府各承担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30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本工程为顺德区均安镇仓门牛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西溪新村,在仓门小学对面,紧邻环村路,工程规模属中型。拟治理边坡区域为牛山的东侧、南侧和西侧面,沿坡脚线总长度约140m,坡高18~20m;治理方案选用:削坡+截排水+锚杆+格梁+绿化+下部挡土墙;计坡脚线总长约98.6m,分为AB、BC和CD三个坡段,治理高度约11.0~14.0m。结合镇政府的道路建设,设计AB坡段沿坡脚线向坡体方向后退9m,然后按1:1.25放坡;BC和CD两个坡段沿坡脚线向坡体方向后退7m,然后按1:1.1放坡;以上各坡段坡脚均采用混凝土挡土墙支护,同时布置检查踏步与急流槽;坡面均采用格构锚杆支护,格构中间采用三维网绿化,挡土墙长度约为98.6m,排水沟总长度约为229.37m,锚杆钻孔约808m,绿化总面积约为1189.3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2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3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窗口报名。地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2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3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大良环市北支行,户名:张思中,帐号:44-468***********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3日上午09::30,地点为: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和“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政府招标栏目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招标人将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锁定。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0.4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757-25387331 传 真:0757-25387337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 电 话:0757-22317163 传 真:0757-22317173 地 址:顺德区大良新桂南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 25386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