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顺德区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5月3 - 4日,顺德区体育中心武术训练馆
二、参加单位:
各镇(街道)、区属学校、有开展武术训练的学校。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
1、自选长拳
2、自选南拳
3、42式太极拳
4、42式太极剑
5、规定南刀(女运动员参加)
6、规定南棍(男运动员参加)
7、自选刀术、自选棍术(男运动员任选一项为自选项目)
8、自选剑术、自选***术(女运动员任选一项为自选项目)
9、传统拳术
(二)乙组:
1、自选长拳
2、规定南拳
3、24式太极拳
4、规定南刀
5、自选刀术(男运动员参加)
6、自选剑术(女运动员参加)
7、传统拳术
8、少年集体基本功(配乐、编排形式不限)内容包括:
(1)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踹腿)
(3)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4)二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
(5)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
(6)五种步型(弓步、马步、歇步、仆步、虚步)
(三)丙组:
长拳(初级第3路) 初级刀术(男运动员参加) 初级剑术 (女运动员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4人,甲组出生年龄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丙组为2003年以后出生(允许以小顶大)。
(二)参赛资格:
1、具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顺德在校学生(本地、外地均可),外地户籍的运动员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具备顺德区学籍,代表所在学校单位比赛,比赛前检录时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区业余体校上送各基地的运动员不得参赛。区业余体校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3、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4、凡违反资格规定,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全区通报。
5、身份证住址与代表单位地址不符的需出具顺德学籍登记表。
6、已经代表其他单位参加佛山市级以上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参加顺德区的体育比赛。
(三)各单位参加甲组长拳、南拳、太极拳、传统拳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每项只可报1人。
(四)参加器械项目比赛按所报拳术系列类报项(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每人只能选报一类。
1、甲组:
(1)自选长拳→自选剑术或***术(女运动员参加);自选棍术或刀术(男运动员参加)
(2)自选南拳→规定南刀(女运动员参加)、规定南棍(男运动员参加)
(3)42式太极拳 → 42式太极剑
2、乙组:
(1)自选长拳 →自选刀术或剑术
(2)规定南拳→规定南刀
(4)少年集体基本功(配乐、编排形式不限)
3、丙组:
长拳(初级长拳第三路) 初级刀术(男运动员参加) 初级剑术(女运动员参加)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
(二)各单位乙组必须派出男、女各4名运动员参加集体项目比赛。乙组少年集体基本功完成时间为2分30秒~3分30秒,每超出或不足时间1至5秒,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1分,6至10秒扣0.2分,依次列推。每少1人,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5分。
(三)长拳、南拳、和刀、剑、***、棍的自选套路,甲组、乙组不得少于1分10秒,42式太极拳为5~6分钟, 42式太极剑为3~4分钟,24式太极拳为4~5分钟。不足或超出时间按规则执行。
(四)规定套路:规定南拳、南刀、南棍选用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丙组长拳选用初级长拳第三路、初级剑术、初级刀术。
(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编制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太极系列、长拳拳术项目可配乐(配乐带有说唱者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2分)
(七)比赛过程中,没有大会医生证明因伤病不能继续参加比赛而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甲组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各单项奖励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入团体总分,报名不足八人(含八人)则全部录取,1人报名不比赛。
(二)乙组各单项、集体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三)丙组奖励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按参赛人数20%录取,二等奖按参赛人数30%录取,其余三等奖。
(四)奖励3名优秀教练员。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4 月8 日前将报名表交 顺德区业余体校梁小葵处,电话2221157 186****8011 ,报名时必须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相片粘贴表;运动员的顺德学籍登记表,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并交报名表的电子稿。
(二)报到:5 月3日上午8:30时比赛,各单位于赛前40分钟到赛区报到,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
(三)联席会议: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于5 月 2日上午9点在顺德体育中心会议室举行。
八、竞赛经费:食宿、交通、医疗等经费自理。比赛期间各队发生伤病和意外事故,各单位自行负责。
九、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区武术赛秩序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