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台投资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南台投资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台投资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台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工业园E区4号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工业园E区4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3′47.19″,东经112°58′32.78″)。项目于2015年1月14日取得《关于佛山市南台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三乐环复〔2015〕1号),于2018年3月23号完成自主验收,主要从事自动平压模切机、高速水墨印刷开槽(模切)联合机、自动糊箱机的生产,现有项目年加工生产自动平压模切机50台、高速水墨印刷开槽(模切)联合机50台、自动糊箱机10台。扩建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扩建后占地面积为53333.4平方米不变,建筑面积为30303.75平方米,新增6228.43平方米;扩建项目增设打磨工序和喷漆工序,年加工生产自动糊箱机产品新增40台。扩建项目不增加员工人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扩建项目水帘柜、喷淋塔喷淋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扩建项目打磨工序加强车间内通风,粉尘经收集后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标准。 扩建的喷漆、自然晾干工序产生喷漆废气,总VOCs 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七)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八)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喷漆)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