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五轮对村(社区)巡察组第二组向乐平镇黄塘村党委范湖社区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月5日下午,区委第五轮对村(社区)巡察组第二组对乐平镇黄塘村党委、范湖社区党总支巡察情况反馈会在乐平镇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对村(社区)巡察组第二组成员,乐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莫启会,乐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丁国安,镇挂钩联系黄塘村,范湖社区的村(社区)挂钩组组长,黄塘村、范湖社区“两委”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丁国安同志主持。
会上,对村(社区)巡察组第二组组长郑伟坚对在乐平镇黄塘村党委、范湖社区党总支巡察期间,就基层党建、社会民生和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情况反馈,要求被巡察村(社区)党委(党总支)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被巡察单位挂钩组组长以及黄塘村党委、范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对此次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和部署,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把全面、彻底落实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乐平镇党委委员丁国安代表镇党委对黄塘村党委、范湖社区党总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部署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措施,立行整改。三是责任落实,促进工作。四是紧密结合实际,巩固整改成果。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对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巡察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