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推广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基层调解效能
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区劳动争议仲裁科大力贯彻“调解为主”的办案思想,积极实施调解策略,将“刚性”裁决与“柔情”处理有机结合起来。为了更好的开展和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落实省文件精神,区仲裁大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成立,并逐步规范各基层调解组织的实施情况,使得劳资纠纷最快速、最便捷得以调解解决。
组织建设情况
佛山市三水区共有七个镇街,分别为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南山镇。其中西南街道辖区内社区(行政村)共有19个,云东海街道辖区内社区(行政村)共有11个,白坭镇内社区(行政村)共有3个,乐平镇内社区(行政村)共有14个,芦苞镇内社区(行政村)共有7个,大塘镇内社区(行政村)共有8个,南山镇内社区(行政村)共有4个。
镇(街道)级别均于2014年10月27日成立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且规范各调解组织的名称分别为:西南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云东海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白坭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乐平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芦苞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大塘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南山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此外,社区(行政村)级别共成立了33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大都分布在西南街道及乐平镇,这33个社区(行政村)均已规范了调解组织的名称。
总体来说,100%的镇街均已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部分镇街在辖区内的社区及行政村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达到100%,并且都有按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规范》的要求规范了组织名称。基层调解组织的成立比例高且符合规范要求,成果明显。
队伍建设情况
各镇(街道)(除南山、云东海外)均已开始独立受理案件并开庭处理,因此各镇(街道)(除南山、云东海外)均配有至少一名接受培训通过考试的专业仲裁员,仲裁员在处理案件之前都会对案件进行调解优先,因此,各镇(街道)(除南山、云东海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均至少有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此外,各镇(街道)辖区内的各社区(行政村)均为刚成立不久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因此暂无接受培训的专业调解员。但根据《关于开展调解工作规范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86号)的精神传达及工作安排,本区已上报参加市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聘前培训名单共47人。并将于5月底参加统一培训。力争所有成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达到100%配备专业调解员。
制度建设情况
我区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的指导精神,按照省厅下发的调解室下发的调节室上墙板报统一模板,指导各类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制作上墙板报,将人社部印发的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内容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上墙公布。
100%的镇(街道)级别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办公地点将上墙板报公布,此外,各镇(街道)辖区内的社区和行政村由于办公地点面积的限制,无法上挂省厅下发的墙报模板,于是结合实际情况,将省厅下发的板报内容自行制作为尺寸稍小的板报予以公布,并不影响制度建设的成效。使得100%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均挂有上墙板报。
区劳动争议仲裁科负责人刘卓耀认为,加大力度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势在必行。
今后,三水区仲裁委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并力争在具备相应人事调解组织的企业设立专职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同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区一级组织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培训和获取相应的资质,让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能实实在在地服务各基层劳动者,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