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1.行政审批事项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
2.颁发的法律文书 | 备案回执 |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审批类型:备案 |
4.设立依据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
5.审批条件 |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合同签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式三份)。 2、物管用房平面图(一式两份)。 3、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物业管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6、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
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无 |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9.审批决定机关 |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10.审批程序 | 1、窗口受理成 2、科室审核 3、备案办结 |
11.审批时限 | 5个工作日 |
12.审批收费 | √无 |
13.审批表格 | □ 有; √无 |
14.是否有年审 | □ 有; √无 |
15.法律救济办法 | 无 |
16.受理咨询电话 | 2、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受理咨询机构:企业资质和物业管理科;电话:87718920。 |
17.下放情况 | 市向区下放 □区承接市下放 □区向镇下放 |
18.改革意见 | □拟保留为行政许可; □ 拟保留为非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管理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