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渠县乡厨协会有庆分会的通告
各村(居)委会、广大村(居)民:
为保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经县市场监管局和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县乡厨协会的指导下,决定成立渠县乡厨协会有庆镇分会,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有庆行政区域内的乡厨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一照三证”(即:营业执照、健康证、餐饮服务备案证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从业合格证),持证上岗,合法经营并接受镇人民政府的管理。
二、至通告之日起,各类乡厨人员(含邻县邻乡镇在本区域从事乡厨行业的人员在内),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向渠县乡厨协会有庆镇分会筹备组递交入会申请书,并按相关程序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住址、电话以及相对固定的帮厨人员等基本信息。
三、自乡厨协会有庆镇分会成立后,未取得相关资格手续的乡厨人员不得再违规从事乡村坝坝宴行业。否则,依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有庆镇分会筹备组联络人:江渝,电话195*******86,地点:有庆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撰稿人:江渝,审核人:李荣,联系电话:0818-75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