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普办〔2020〕2号关于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省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明普办〔2020〕2 号关于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 全省“疫情防控
全民公益普法行动” 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法治宣 传,深入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 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广东省普法办公 室关于迅速开展全省“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的通知》(粤 普办〔2020〕3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 结合区普法办《关于转发〈佛山市普法办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明普 办〔2020〕1 号)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政务 网、官方微信、微博、短信等传媒手段,开展依法防控普法宣传 视频、宣传挂图、广播音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请各 单位在 2 月 10 日前,动员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雷霆万钧、铺天盖地的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省“疫情防控全 民公益普法行动”的通知》(粤普办〔2020〕3 号)
佛山市高明区普法办
2020 年 2 月 7 日
(联系人:曾俊瑶 电话:8882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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