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房屋(苏村茶室)出租招标公告HCN2015—038
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房屋(苏村茶室)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5—038)
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房屋出租项目定于2015年8月7日下午15:3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蓝球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苏村茶室,约100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苏村村民小组;
3. 合同年限: 约5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0日止);
4. 交易底价:2000元/年;
5.递增情况:无;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天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在8月1日至10日一次性缴清,逾期付款则每日支付违约金5‰(按实欠金额计);
7. 投标保证金:1000元。
8. 履约保证金:以一年的中标金额。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房屋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中心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下午15时正至15时15分;
2.报名地点: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蓝球场;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5年8月7日下午15:30分在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蓝球场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蓝球场,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7日下午15:00分前到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蓝球场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苏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9****3784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