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乡镇纪委交叉办案效果好
近日,兴仁县纪委、监察局开展乡镇纪委交叉办案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6月中旬,兴仁县纪委监察局对各乡(镇)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上半年的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滞后,通过认真分析,寻找滞后原因,创新办案机制。新龙场镇联庄村群众强烈反映该村主任刘某某涉嫌贪污一案,县纪委监察局以此案为试点, 抽派田湾、新马场两乡纪委书记到新龙场镇纪委交叉查办此案,采取“两确定,两汇报,一协调”的方法进行,仅10天时间就将此案调查终结,对刘某某将给予纪律处分。此案调查的特点是根据案件的易难程度,确定办案时间;二是根据案件的背景,确立调查组组长及成员;调查工作结束一是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调查结果;二是向发案单位党委汇报,提请立案;县纪委案件检查室统一协调办案中的困难。
通过交叉办案,一是整合办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二是打破人际地域关系,确保办案质量;三是集中精力,急查快办,速战速结;四是纪检干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办案素质。下一步县纪委监察局将认真总结,继续推进乡(镇)纪委交叉办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