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司法局四项措施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任务落实
年初以来,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精神,认真履行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推动各项乡村振兴任务落实。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乡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12345+”制度体系内涵,不断推进“行政查处分离”“涉企检查备案”等长效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执行325项随机抽查任务,其中部门联合抽查任务68项。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落实上级工作安排,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县(市)区司法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座谈。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成立吉林市人民调解协会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明确调解协会职能,健全调解协会工作机制,统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建成舒兰“百姓说事点”展览馆,以实物、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把“百姓说事点”的经验固化下来。紧扣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围绕土地确权、宅基地纠纷、土地征用补偿等方面,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创新形式、提升效能,做到让群众“说事”、帮群众“解事”、为群众“办事”,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加强“个人调解室建设”,努力化解群众社会生活中的愁心事、烦心事、堵心事。截至7月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6141件,调解成功5847件,调解成功率95.2%,市医疗调解中心受理纠纷128件,调处成功94件。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切实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建成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统一进驻,一站式解决群众法律需求。继续做强“法援惠民生+特殊群体”服务品牌,创新“智慧法援”新模式,全市已成立12家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残疾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19件。落实吉林省“100+100党支部结对”的工作部署,帮助乡村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等法律疑难问题,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已有23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乡村党支部进行结对。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总结“七五”普法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组织开展调研工作,逐步形成“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法律六进”等形式,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宣传活动,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广泛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推动民法典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适时开展全市法治文艺巡演活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质增效,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