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强化责任追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下属国库支付中心干部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全员收受购物卡或礼金,被严肃查处。区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因管理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财政局纪委书记因监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网站近日曝光了广东省深圳市查处的一起问责案件,3名领导干部因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这也是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查处的第8起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件。
“领导干部不仅是业务带头人,也是队伍的带头人,队伍跑偏了,带头的自然要担责任。我们就是要通过一起起实实在在的问责,把责任压实,用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深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清单划出责任内容
“只要下属犯错,上级就要被问责吗?”“当然不是,只有出现《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里规定的情形,才会被追究责任。”
随着龙岗区财政局案件的曝光,“两个责任”备受深圳党员领导干部关注,各种不解和担忧也随之而来。为了及时厘清认识,市纪委在媒体推出关于“两个责任”的问答,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上文的《规定》作为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的主要依据,就是解读的内容之一。
去年9月,深圳市委印发《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和纪委承担哪些责任、如何落实责任、履职不力将会被追究什么责任等内容。随后,市纪委在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基础上,出台《深圳市委主体责任清单》,列出市委领导班子责任32项、市委书记责任21项、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27项;同时,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和基层街道细化了本级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厘清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的内容和范围。
考核检验履责效果
“去年,公司出现原副总经理黄志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许多问题。市纪委对公司进行了责任倒查,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教训十分深刻。”在年初召开的深圳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上,巴士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生,在市四套班子的见证下,向大会述责述廉述德,报告自己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廉洁从政(从业)规定和加强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的情况。市纪委委员当场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随后被抄送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其本人。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抽查考核。述责述廉述德,这个‘责’指的就是主体责任。有没有担责,除了自己说,还要委员们评,市领导们看。”深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今“三述”已经成了市纪委全会的一个亮点,每年都会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单位发言,市纪委委员们的很多意见还比较尖锐,对落实责任也是个督促。
除了“三述”这样的年终大考,深圳市还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日常的检查,推动各部门担责履责。各区、市直各单位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诸多探索。龙岗区建立了区级单位权责清单和“两个责任”清单,并制定了考核制度,根据审计、财政、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对各单位进行考核,仅去年一年就发现、整改问题337个,追究了4个单位领导班子和9名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盐田区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规范文件,并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系统,对辖区各街道、区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实时考核。
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
“很多时候,问责不涉及刑事问题,即便问了责,被问责的人也还在位,所以有些同志担心问责容易得罪人。另外,有些被问责的对象觉得自己没贪没占,因为下面出了事,自己就担责,心里想不通,有怨气。”深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针对问责不力和被问责有怨气的问题,市纪委一方面抓好教育,讲清道理,让人心服口服;另一方面,强化机制的约束,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把问责工作抓实,防止问责变成简单的责问。福田区制定 “一案双查”工作意见,明确了“一案双查”的对象、情形、责任类型和查处程序。2015年,深圳市共追究11个党委(党组)领导班子、15名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5名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今年1至5月,全市又追究了8名领导干部、5个单位的主体责任。
“总的来说,目前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浓厚了。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两个责任’压力层层递减,覆盖不全面,落实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深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将加快健全问责机制,推动问责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责任层层压实,倒逼责任落实。(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