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月10日起取消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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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省政府自6月10日起,取消、停征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图书馆收费、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等,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3项收费标准。同时,8项资源类、补偿类收费转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以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我市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降费减负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及时、全面、准确宣传和解读上级出台的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让企业和群众及时知晓各项政策红利,要求各执收单位规范收费公示制度,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国家和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清理工作,对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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