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14009号原告黄承永诉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雄富达运输队何东洪梁桂华何启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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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7日发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何东洪: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承永诉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官窑雄富达运输队、何东洪、梁桂华、何启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14009号案的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冼伟芬、人民陪审员卢巧仪及刘忠良组成,由冼伟芬担任审判长。本院定于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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