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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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蓬安县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从2014年10月8日开始,到今年12月15日结束。
参保对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籍或暂住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
缴费地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乡镇劳动保障所或社会事务中心。
缴费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⑴未成年人:一般未成年人10元/人;重度残疾、一般残疾、低保未成年人个人不缴费。⑵成年人:一般成年人110元/人;一般残疾成年人100元/人;6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20元/人;低保成年人15元/人;重度残疾成年人10元/人。⑶“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2.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50元/人;低保、重度残疾、“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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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4:53: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