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建设函〔2018〕766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南海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佛府办〔2018〕30号)及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
2018年10月下旬,我局将组织专家集中检查设计文件(具体抽查项目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2018年1月以来审查合格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民用建筑项目。从已审查合格的项目清单中随机抽查6个项目,其中包括绿色建筑项目3个。检查专业包括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
三、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设计和审图环节执行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项目)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一)项目总平面图,建筑、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图;
(二)建筑、暖通空调等专业的节能计算书;
(三)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节能设计审查意见、节能备案表。如为绿色建筑项目,还包括检查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审查意见、模拟计算书、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备案表等。
四、检查结果和处理方式
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单位,我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现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一般性设计质量问题(包括设计文件错漏碰缺及违反一般规范条文等)较多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不规范行为计入诚信手册扣分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五、其他要求
(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并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文件如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等变更内容的,应先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之后,再出具相应的施工图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有其他说明或补充材料请在集中检查开始前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
(四)受检机构和有关设计单位提供相应专业全套设计图纸资料(包括建筑节能计算书、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等)。已审查合格的项目应提供相关审查资料(审查意见单、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
(五)我局将针对本次检查的初步结果组织有关设计单位进行答疑,以澄清、确认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设计单位在答疑前应携带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进行有效答疑,未携带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答疑或在答疑当天内无法向检查专家解释清楚的均作认可专家检查意见处理。
(六)检查专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准绳,严格、公正地进行检查,认真规范填写检查意见。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应将违规事实和相关图号清晰明了地描述在检查意见中,并注明违反规范标准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张志明,联系电话:86286071)
南建设函〔2018〕76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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