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各镇(街)经促局、各企业: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南府办〔2016〕54号)、《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工信〔2019〕7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南海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文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根据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文规定,2019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主要对在2016年度及2017年度已进行完工评价技术改造项目,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
二、奖励标准
(一)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区(含镇、街道)分成部分的4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
(二)企业技术改造后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相对于基数的增加部份为依据。
(三)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税收额为基数。
(四)企业连续三年获得事后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企业连续三年所获得的区级(含镇、街道)事后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请有意向申请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企业按通知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见***3),材料需编写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后交镇(街)经促局初审。
(二)请申请事后奖补的企业登录省监测系统(http://210.76.73.15/portal/)进入事后奖补模块,于5月29日前按要求上传材料,填报项目申报信息。
(三)请各镇(街)经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在审核责任承诺书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5月24日前将审核责任承诺书、事后奖补资金安排汇总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交到我局技术创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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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南海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
2.转发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范围的通知
3.申请材料清单
4.资金申请表
5.真实性负责声明
6.资金安排汇总表
7.资金审核责任承诺书
8.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陈宝欣,黄丹;联系电话:86332245,86229578)
抄送: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