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动燃气汽车加气站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南庄加气站改动申请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gtcjswj﹚予以公示。本次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
在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燃气管理科)咨询(电话:83281161)。
***:《改动燃气汽车加气站审查意见一览表》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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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动燃气汽车加气站审查意见一览表 时间:2015-3-24
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 | 申报内容 | 审查意见 | 备注 |
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 郭娟 | 改动南庄燃气汽车加气站 | 同意改动南庄燃气汽车加气站 | 为提升加气保障功能,同意对南庄加气站进行升级改造,在原CNG加气站内扩建LNG加注功能。改动期间,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要做好出租车加气引导和分流工作,防止出现交通堵塞或其他不稳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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