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通告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我区即将投入使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序号 | 地点 |
1 | 南庄大道与解放路交叉路口 |
2 | 南庄大道与吉利大道交叉路口 |
3 | 南庄大道与佛山一环高速交叉路口 |
4 | 南庄大道-罗格路口 |
5 | 南庄大道-南庄中学路口 |
6 | 南庄大道-永丰路口 |
7 | 南庄大道-佛开高速桥底路口 |
8 | 南庄大道与柏朗路交叉路口 |
9 | 南庄大道与溶州东路交叉路口 |
10 | 南庄大道与禅西大道交叉路口 |
11 | 南庄大道与福港街交叉路口 |
12 | 南庄大道(汇银新港湾路段) |
13 | 南庄大道(石南大桥辅道路段西往东) |
上述监控设备将于2018年12月12日起正式使用,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