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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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办事处,新区各局(办、部、大队)、各中心:
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深建市场〔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招标的指导意见
2.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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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45: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