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征求佛山市高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启事
为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逐步调整优化全区畜禽养殖业布局,实现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我局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要求以及我区的实际情况,对《佛山市高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作出修订,并征求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的意见,目前形成了《佛山市高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按《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网上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反馈意见时间:2014年5月27日-6月3日
反 馈 方 式:联系电话:8898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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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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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