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7月23日,光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传达学习2021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光明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报告、光明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光明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刘胜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学深悟透***法治思想这个指引法治建设创新发展的强大武器,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区委“1+2+3+2”工作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一是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要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三是要完善司法运行体制机制。四是要深化基层治理“光明模式”。五是要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体制机制,凝聚贯彻***法治思想的强大合力,发挥好“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筑牢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