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新长征军事教育实践基地临时课室及临时训练操场临时用地占用基
深圳市新长征军事教育实践基地有限公司申请新长征军事教育实践基地临时课室及临时训练操场临时用地,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315号,用地面积约为6545㎡,部分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新长征军事教育实践基地临时课室及临时训练操场临时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
如对该临时用地项目的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315,邮编:518000;电话:0755-28333252)。本通告内容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一并公示,市民可通过上网浏览查询。
***:基本生态线控制线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