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陆宙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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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2019年7月19日,在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发生一起金六福金店抢劫案。在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金六福金店面对“持***”抢劫金铺的歹徒,为保护他人生命和财产不受非法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勇擒匪,将被抢金手镯全数追回的行为属于《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我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并确认。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月2日-10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联系人:颜警官 88965235)。
汕头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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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9:41:47重新编辑